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反馈问题
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及《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 号)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9日—29日,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县发改局,电话:3721913,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府前街15号。
反馈问题 |
对“双碳”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省委、省政府于2022年3月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合理制定本地本行业落实举措,郴州市政府于2023年6月才出台《郴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尚未制定本地本行业落实举措或方案,推动落实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碳达峰进展缓慢。2022年天然气消费占比仅为3.84%,远低于2022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占比8.2%。 |
整改目标 |
2023年因地制宜科学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工业、建筑等领域制定出台落实举措,天然气消费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并逐年提高。 |
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31日前 |
整改措施 |
(一)以《宜章县碳达峰行动方案》为引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制定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将“1+1+N”政策体系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二)2023年11月30日前制定《宜章县碳达峰行动方案》,工业、建筑等领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出台落实举措。(三)做好已建成投产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工作。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天然气管道安全巡护和安全隐患整改,保障天然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
整改完成情况 |
2023年10月7日,已完成《宜章县碳达峰实施方案》(送审稿),即将出台正式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