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宜章县司法局秉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以“融入三个大局”为着眼点,以持续做强做大人民调解为落脚点,深入推进“221一站式闭环化”工作法、“身边人解身边事”工作法创新,在全县加快建设更高质量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凸显了作为主力军之一的司法行政作用。
一、融入“一站式”矛调工作体系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局,深入推行“221闭环”工作法,建强县、镇、村调解组织体系。在2021年率先在全市建成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体系”的基础上,今年着力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放大人民调解主体作用,扎实推行县乡村三级“22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做实“闭环化”调处,确保“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大小事不升级不出县”。一是为县矛调中心争取了8个政府购买的专职调解员岗位并于6月公开招聘到位,同时协助县委政法委大力推进乡镇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全县矛盾纠纷和各类事件“一窗式”受理、“一网式”分流、“一条龙”服务、“一体化”管理、“一站式”办结的闭环管理体系。二是深入推动“221一站式闭环化”工作法落地,即对每一件纠纷100%“首问必接”并先登记纳入闭环化流程不外溢,每一件纠纷由社调委会调处2次,不成功再上行至乡镇中心或行业性调委会调处,对重大纠纷或乡镇、行业性调委会调处2次仍然不成功的由县中心介入调解,县中心调处1次仍然不成功的指导当事人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通过乡镇“小闭环”、全县“大闭环”,保证大多数纠纷能够“就地解决”,所有纠纷都能得到调处,或化解或稳控,实现了“纠纷交给我、绝对有结果”。今年来县中心调处复杂疑难或重大纠纷40件,全县各类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010件。三是高标准完成9个、启动6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升级调解室等业务场所的硬件设施和法治文化。同时,争取到19名政府购买司法所辅助人员名额,在3月份公开招聘到位,极大充实了司法所力量,将司法所打造成为了调解基层纠纷、提供法治服务的一线阵地。有2个所申报为模范所、7个所为规范所。
二、融入共建共治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持续完善“身边人解身边事”工作法,将人民调解触角延伸到村组小区。紧紧扣住人民调解的“人民”二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创新构建社会和解格局出发,着力建设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调处的工作机制。依托县好人协会调委会组织4.8万名会员调处身边的纠纷,同时发动2000余名县关工委“五老”、县志愿者联合会和县宜人公益协会的志愿者在当地调委会的支持下参加纠纷调处。这些志愿者都是热心公益人士,在社会有良好口碑,群众对他们也普遍有认同感、信服感。这些群众“身边人”去调处“身边事”,大多只需半天时间就能“息事宁人”,社会效果良好。今年来,县好人协会调委会发动会员调处各类纠纷1217件。同时,要求“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之余,也调处“身边事”。通过“人民调解+志愿调解”,将“枫桥经验”向更基层的村组、居民小区延伸,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深化为“一般纠纷不出组不出小区、不出家门,政府和社会的服务就在群众身边”,实现了“身边人上门,矛盾不出门”。“身边人解身边事”工作法得到省司法厅充分肯定。
三、融入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大局,不断做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立健全“全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为了维护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的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县司法局指导成立了县旅调委,聘请熟悉政策法律、具有化解纠纷热情与经验的相关人员、旅游志愿者等担任旅游纠纷调解员,切实为化解旅游纠纷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并在全县各大景区建立调解室,由派出所民警、景区负责人、律师、村(居)“五老”等人员参与调解,及时调处了11起涉旅复杂或重大纠纷,成为全市“法治进文旅场所”亮点之一。其中,在莽山五指峰景区设立的云上调解室和“警调联动”调解室,负责调处景区旅游服务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以及服务外包合同纠纷等“非警务”纠纷,建立起了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行政调解衔接机制,为旅发会项目建设、建设和谐景区、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发挥出了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与此同时,结合当前一些领域纠纷易发的现状,不断推进现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各领域调解能力的提升。将县心理健康协会、县家庭教育团也引入到纠纷调处,今年化解因心理问题导致的家庭、校园纠纷72件。县医调委全年调处相关纠纷21件,维护了医疗行业的持续稳定。县婚调委设立了驻婚登处调解室,“零距离”化解婚姻家庭纠纷183件,婚调委负责人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