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渔溪河县级河长汪东清到渔溪河开展巡河并在平光村召开渔溪河河长制工作会。赤石乡乡长、乡级河长陈义锋,县检察院检察官谭仲山,赤石派出所所长、渔溪河警长曹晓杰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义锋同志汇报了赤石乡河长制工作及前期问题整改情况。县检察院、赤石派出所分别报告落实"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情况。
汪东清同志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治水责任,着力解决"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实际问题,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汪东清同志要求,要切实强化"守护好一江碧水"责任担当,以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对标看齐,精准发力,持续改善渔溪河生态环境;要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共同做好渔溪河河道治理、环境保护、打击犯罪等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推进"河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健全检察机关在渔溪河生态管理和保护领域的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河长+警长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宜章县公安局推行河(湖)警长制方案》要求,健全渔溪河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污染水环境等涉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渔溪河生态安全。
会前,汪东清同志认真巡查了渔溪河白清村等河段治理、河面环境等情况,并对巡河发现问题进行交办,提出了整改要求。